武江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武江区,韶关市市辖区,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区西部,因珠江水系北江上游武江流经境内得名,俗称“河西”。东以武江、北江为界,南与曲江区接壤,西、北与乳源瑶族自治县毗邻。境内可通航为Ⅶ级航道,河段通航能力为300吨级船舶,可直达珠江三角洲及连接西江水道。区域交通便捷,南通广州,西连瑶山,北上京湘,东至梅汕。随着韶关市行政中心西移以及芙蓉新城的启动建设,武江区已成为韶关市发展的新城区,区位优势日益明显。武江区现辖2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区人民政府驻新华街道惠民南路。2017年末全区常住人口31.63万人,辖区总面积682平方公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武江区常住总人口294708人,其中:新华街道119737人,惠民街道86514人,西联镇30451人,西河镇12766人,龙归镇29883人,江湾镇4678人,重阳镇10679人。2011年末,武江区面积682平方千米。户籍人口26.19万人。常住人口29.8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4.12万人。人口密度437人/平方千米。